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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山旅游员工手册
作者:admin    来源:    时间:2007-12-28 11:45:09

宝山旅游员工守则

一、总则         
1.适用范围:本守则适用于宝山旅游所有工作人员。
2.宗旨:宝山旅游将通过严格的管理,高效的工作、热情的服务,为游客提供愉快、方便的出游享受。“宾客至上,服务第一”是宝山旅游的服务宗旨。
3.目标:服务游客,回报社会;加快宝山大旅游建设,为回龙沟晋升为AAAA级景区树立良好声誉和形象,实现西部山区第一村,促进人与自然的更加和谐。
4.要求: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。⑵热爱集体,关心集体,热爱本职工作,讲究职业道德,热情待客,文明服务,为宝山旅游树立良好的
形象和声誉。⑶钻研业务,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提高服务水平。⑷领导层应严守职责权限,以身做则。⑸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,同心奉献,求真务实,拼搏创新的宝山精神。

二.员工的义务和权利
1.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业务知识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和安排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3.爱岗敬业,献计献策,积极参与宝山大旅游的建设和管理,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。
4.员工的一切日常行为、活动,由所在岗位的负责人负责管理。
5.爱护公共财物,勤俭节约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。
6. 保守秘密,维护集体利益,同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。
7.履行作为员工应该尽的其它各项义务。
8.享受获取正当劳动报酬的权利。
9.享受接受各项业务技能培训的权利。
10.享受参加工会和集体娱乐活动的权利。
11.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。

三.员工日常行为规范
1.员工之间互敬互爱,互相团结,对上级安排的工作,必须切实执行,如有疑难或不满,应在执行的前提下尽快向上司请示或申诉,以便妥善处理。
2.员工必须按制度上下班,事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者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擅离职守或请假,否则按上下班制度处罚。
3.员工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和仪容标准,保持清洁,指甲不能过长,头发梳理整齐、整理规范,男员工不得留长发、胡须,女员工不得戴饰物,化妆清淡。
4.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,在制服胸前左上方佩带好证章,并随时保证清洁、没有褶皱、完好整齐。
5.员工应随时注意礼貌礼节,在工作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,讲究语言美。
6.不翻阅和乱拿别人的物品,不提及他人隐私,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保持端正的姿态,行为举止要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和修养。
7.遇到游客要主动问好、让道,不能抢步,并主动提供帮助,不得态度冷淡、视而不见,对游客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。
8.爱护环境卫生,所有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乱丢垃圾杂物。
9.上班时间不能酗酒、不能看报、吃零食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10.服从上级,听从安排,令行禁止,不非议领导的决策,维护集体形象和声誉。
11.不收取、索要客人的小费。

四、员工考勤制度
1.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,并由各单位主管负责考勤、管理。
2.员工不得电话请假或代假,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应具备请假条,由部门主管同意、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生效;部门负责人或同级干部请假由经理审批同意后生效。
3、上班时严禁窜岗、带小孩、结伙聊天、做私活,违者罚款50-200元。
4.迟到:点名不到则为迟到,迟到10分钟则加算一次。
5.早退:按规定的时间下班,提前1分钟则视为早退,提前10分钟则加算一次,10至60分钟则视为旷工半天,6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1天。
6.旷工:旷工半天倒扣一天,旷工一天以上(包括一天)倒扣三天,旷工三天以上则视为自动离岗。
7、请假超假1天按旷工处理,二天停职检查,三天及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。
8、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,如有违犯,罚款200-500元直至开除。
9、坚持上下班更衣制度,不得将制服穿回家或用作工作岗位以外的其他场所。

五、员工宿舍管理制度
1、员工宿舍不接待外来人员,所有员工不得私留他人住宿,违者罚款50-200元直至开除。
2、保持环境和室内的清洁卫生,地面清洁无垃圾杂物,各种物品整齐有序,违者罚款50-200元。
3、员工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煮食取暖、酗酒划拳、高声喧哗,违者罚款50-200元。
4、爱护公共财物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5、男女员工分别在各自的宿舍就寝,不得相互乱窜,违者罚款50-200元直至开除。

六、收银员管理制度
1、票据字迹清楚,大小金额相符,没有涂改现象。
2、对当天的营业收入及时入帐,坚持一人开单一人收款,杜绝收款不入账等各种舞弊现象。
3、若有错收、漏收现象由当事人负责,在当月工资中扣除。
4、各种商品名码标价,不按规定价格经营而从中谋取差价利益者罚款50——200元。
5、对每天的营业收入在5:30前报经理办公室。
6、如不按公司财务规定操作和执行者罚款50元以上不等,情节严重者开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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